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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不烧了!长沙县这套组合拳,让“星沙蓝”稳坐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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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不烧了!长沙县这套组合拳,让“星沙蓝”稳坐朋友圈

秸秆不烧了!长沙县这套组合拳,让“星沙蓝”稳坐朋友圈

个人信息被误录入“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因此(yīncǐ)失去工作,社会活动受到诸多限制,诉讼后(hòu)虽予以纠正(jiūzhèng),但其要求行政机关赔礼道歉未获支持,当事人心中的不满如何平复?

不法人员串通多家公司(gōngsī)围标,操纵中标结果,非法获利,个人虽未被起诉,但案涉公司该(gāi)咋处罚?

公司拖欠(tuōqiàn)员工工资,为逃避支付(zhīfù)欠薪竟注销登记,被欠薪员工该怎么办?

自(zì)2019年11月湖南省检察院单设(dānshè)行政检察部以来,该省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深入践行系统观念,通过上下(shàngxià)一体提升效能,做实行政生效裁判监督(jiāndū);左右协同(xiétóng)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有效消除追责盲区;内外联动凝聚合力,及时破解行政执行监督难题,全面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在所办理的行政检察案件中,有3件入选最高检印发的指导性案例、17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典型(diǎnxíng)案例。

2024年,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依托自主研发的“多人互为股东成立空壳(kōngké)公司(gōngsī)”大数据法律(fǎlǜ)监督模型,共监督行政(xíngzhèng)机关依法吊销1671家“空壳公司”。图为该院检察官调查“空壳公司”社保缴纳情况。

上下一体,做实生效裁判监督(jiāndū)

一个“飞来横罪”彻底打破志某平静的生活(shēnghuó)。

2016年,湖南省某县公安局在补录罪犯信息时,误将志某的个人信息(gèrénxìnxī)录入“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zīyuánkù)”。志某因此失去工作(gōngzuò),社会活动受到诸多限制。

志某(mǒu)多次请求公安机关解决未果,2018年1月,向法院提起行政(xíngzhèng)(xíngzhèng)(xíngzhèng)诉讼,请求确认某县公安局(xiàngōngānjú)行政行为(xíngwéi)违法,责令该局(gāijú)从“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删除其个人信息(gèrénxìnxī),赔偿其损失(sǔnshī),并赔礼道歉。法院以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两个案件(ànjiàn)立案,合并审理。行政诉讼案一审判决确认某县公安局的行政行为违法,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将志某的信息从该资源库中删除。某县公安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期间,某县公安局提供书面说明,表示已经删除了被错录的信息,衡阳市中级法院遂判决撤销一审行政判决,撤销某县公安局将志某个人信息录入该资源库的行政行为。对于行政赔偿诉讼案件,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判令某县公安局赔偿志某精神(jīngshén)损害抚慰金3万元。志某认为,其诉讼请求没有得到完全支持,多次到有关机关反映情况。

衡阳市人大监察和(hé)司法委将该案线索转交衡阳市检察院。衡阳市检察院依法受理并审查后,提请湖南省(húnánshěng)检察院抗诉。省、市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发现一审(yīshěn)、二审判决和有关行政(xíngzhèng)赔偿的判决均(jūn)未(wèi)回应当事人要求行政机关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确认二审判决“撤销行政行为(xíngwéi)”属于适用法律错误。2021年5月,湖南省检察院依法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湖南省高级法院依法再审后,判决确认某县公安局将志(zhì)某的个人信息录入“全国违法(wéifǎ)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的行政行为违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庭向志某道歉,平复了志某的不满情绪。

“我们在办结案件后,专门针对该案反映出的公民身份信息录入(lùrù)错误问题开展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发现当地公安机关执法信息数据采集使用管理工作(guǎnlǐgōngzuò)存在对录入信息审核(shěnhé)监督不严、怠于纠正错录信息等问题。”承办(chéngbàn)检察官彭生宝介绍,2021年5月(yuè),衡阳市检察院依法向该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jiànyìshū)。该局收到(shōudào)检察建议书后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清查全市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对执法领域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情况进行纠正,对相关承办民警予以追责处理,并将整改情况报告(bàogào)湖南省公安厅。

2022年(nián)4月,湖南省(húnánshěng)公安厅出台《湖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信息数据采集使用管理工作(guǎnlǐgōngzuò)规定》,完善了(le)公民身份信息录入(lùrù)审批监督机制,并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错误录入公民违法犯罪信息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对被错误录入“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人员信息全部予以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处理。2023年4月,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de)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湖南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陈忠介绍,在一体调配人员力量方面,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健全行政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de)若干规定》,在省级层面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逐案(zhúàn)会商常态化机制,强化抗前指导、提级(tíjí)把关;建立16类171个行政检察案例库,以及由32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全省行政检察人才库(réncáikù),推动人才库成员每月上讲台讲授(jiǎngshòu)业务技能,有效实现(shíxiàn)了全省行政检察部门办案质效、全省行政检察人员业务能力(nénglì)的一体提升。

2023年6月,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检察官促成行政相对人和农业农村局签订(qiāndìng)和解(héjiě)协议。

左右协同(xiétóng),消除行刑反向衔接追责盲区

“案子背后,涉及的好几家公司也违法了(le),而且处罚(fá)谁、谁来罚,都是难题。”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刘静告诉记者,2024年11月,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宋某某等人串通投标不起诉(qǐsù)案后发现,为拿下“某县(mǒuxiàn)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宋某某等人与8家公司暗中勾结(gōujié),通过(tōngguò)精心设计的串通投标手段,违规操纵(cāozòng)中标结果,非法获利。虽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针对的是个人,但在案证据显示(xiǎnshì),案件涉及的8家公司同样触犯了法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难题随之而来。这些公司并非被不起诉人(qǐsùrén)(qǐsùrén),检察机关(jiǎnchájīguān)不能(bùnéng)直接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怎么办?项目地在株洲市某县,责任机关指向该县农业农村(nóngcūn)部门,由谁来罚?面对双重困境,办案组通过调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原始招投标记录,反复(fǎnfù)核对资金流向和公司参与细节,提出监督意见:对9名被不起诉人,依法制发检察意见,建议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8家公司,详细梳理违法(wéifǎ)事实和证据,以线索移送函的形式精准移送,追究单位责任。

为推动案件高质效办理,芦淞区检察院向案涉项目所在县的(de)检察院发出协作函。当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派出检察官协同(xiétóng)配合(pèihé)。2024年12月12日(rì),凝聚着调查核实心血的两份文书——针对(zhēnduì)9名个人(rén)的检察意见书和针对8家公司(gōngsī)的线索移送函,一同被送达该县农业农村局。今年3月12日,该县农业农村局作出处罚决定(juédìng),依法对涉案的8家串通投标单位共罚款40.28万元,对宋某某等9人罚款2.37万余元。这个曾经扰乱市场秩序的“围标江湖”,最终在行政检察监督的利剑下得到了依法惩治。

2023年7月(yuè),最高检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yǔ)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yìjiàn)》,明确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2024年一季度,湖南省检察机关针对全省2023年办理的34548件不起诉案件部署开展专项(zhuānxiàng)(zhuānxiàng)清查,摸清问题,总结规律,形成(xíngchéng)了专项调研报告,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2024年(nián)9月,湖南省委将“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列入首批重点改革事项。湖南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与相关执法(zhífǎ)司法机关构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案件(ànjiàn)双向咨询(zīxún)、联席会议(liánxíhuìyì)、联络员例会等机制,编写98个(gè)刑事罪名对应行政处罚审查手册,制定市场(shìchǎng)监督管理、生态资源保护等6个领域(lǐngyù)行刑反向(fǎnxiàng)衔接工作指引。同时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推动和全省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共用。2024年1月至今年6月,湖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6606件。

2023年10月,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检察院(jiǎncháyuàn)检察官前往某小区加压水泵房,就一起涉及违规安装加压水泵造成噪声扰民的(de)行政诉讼监督(jiāndū)案件开展实地调查。

内外联动,破解行政(xíngzhèng)执行监督难题

问题企业恶意(èyì)注销,企图“金蝉脱壳”逃避法律责任?检察机关通过开展(kāizhǎn)专项监督、构建数据模型发现监督线索,并充分发挥(chōngfènfāhuī)“府检联动”作用,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让恶意注销企业的义务承受(chéngshòu)人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0年(nián)9月(yuè)25日,湖南省某教育公司因未依法足额支付劳动者朱某的工资,被长沙市岳麓区人社(rénshè)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其依法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某教育公司收到(shōudào)行政处理决定书后为逃避(táobì)支付劳动报酬(láodòngbàochóu),申请注销登记(dēngjì)。同年11月27日,该教育公司办理注销登记。2021年6月15日,该区人社部门以该公司为被执行人向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并于同年12月16日以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岳麓区检察院在(zài)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mínshēng)民利专项活动中(zhōng)发现该案线索,遂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该院经审查认为,区人社部门未查明教育公司已注销登记及实际义务承受人情况,未将实际义务承受人列为被执行人,存在错误认定被执行主体的情形;区法院(qūfǎyuàn)未查明该公司已注销即以无财产可供执行(kěgōngzhíxíng)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当。

2023年6月15日,岳麓区检察院向人社部门(bùmén)及法院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dūcù)人社部门依法向法院申请变更某教育(jiàoyù)公司的(de)原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建议其今后查明企业的存续状况,准确认定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时将案涉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档案及其他证明材料附送法院;建议法院依法准确终结(zhōngjié)本次执行程序,穷尽财产调查(diàochá)措施。

最终,人社部门和法院均采纳检察建议。区人社部门向法院申请变更某教育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同时对公司恶意注销的案件进行集中排查;区法院(qūfǎyuàn)规范终结本次(běncì)执行程序,并恢复(huīfù)对该案(gāiàn)的执行。恢复执行后(hòu),某教育公司的原股东履行了行政(xíngzhèng)处理决定(juédìng),将拖欠(tuōqiàn)的员工工资全部支付到位。同时,检察机关以专项活动促进问题治理,对法院办理的涉劳动报酬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予以全面排查,构建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程序监督模型,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根治(gēnzhì)欠薪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针对行政机关之间信息沟通(xìnxīgōutōng)不畅(bùchàng)的问题,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欠薪问题治理合力。2024年4月,该案获评最高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的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

近年(nián)来,湖南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构建“府检联动”协作机制,搭建检察机关与执法、司法行政(xíngzhèng)机关沟通协调、内外联动的平台,实现检察监督(jiāndū)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有机(yǒujī)融合,既加大对法院应受理(shòulǐ)而不(bù)受理、执行措施违法、怠于执行等情形的监督,又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或怠于履行生效裁判及非诉(fēisù)执行裁定的监督。2024年1月至今年6月,该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36件。怀化市(huáihuàshì)检察院办理的某温泉公司与某县政府行政协议纠纷执行监督案效果突出。该院通过搭建三方(sānfāng)沟通平台促签和解协议,使6年未执行到位的2900余万元赔偿款执行到位,有效破解了企业的经营(jīngyíng)困境。

促进(cùjìn)公正司法推进依法行政

党组书记、检察长(jiǎncházhǎng) 叶晓颖

《中共中央关于(guānyú)加强(jiāqiáng)新时代检察机关(jiǎnchájīguān)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quánmiàn)深化行政检察监督”。行政检察是新时代“四大检察”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lǚzhí)的双重责任。湖南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最高检工作要求,聚焦(jùjiāo)“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做实为(shíwèi)大局(dàjú)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2019年以来,湖南有3个案例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有17个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聚焦行政诉讼(xíngzhèngsùsòng)监督(jiāndū),有力促进公正司法。行政诉讼监督是行政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湖南省检察机关聚焦不予立案和撤诉案件(ànjiàn)、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当事人申请(shēnqǐng)检察监督案件三项重点,对近五年提出抗诉(kàngsù)(kàngsù)、近三年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制定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gōngkāi)审查操作规程和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指引(zhǐyǐn)(zhǐyǐn)。2023年1月至今年6月,共依法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9件。坚持生效裁判监督与审判活动(shěnpànhuódòng)监督并重,出台办理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工作指引(试行),聚焦行政审判领域深层次问题(wèntí)精准开展监督。出台土地执法(zhífǎ)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案指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指引,助力依法执行。

准确把握职责要求,有力推进依法(yīfǎ)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yīfǎzhìguó)的重要环节,严格执法(yángézhífǎ)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湖南省检察(jiǎnchá)机关坚持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依法规范开展(kāizhǎn)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工作指引,组织14个市州检察院和(hé)(hé)3个铁路运输检察院在18个行业领域制定法律监督指引,准确把握监督边界和介入时机,确保既(jì)不越位也不缺位。贯彻党中央关于完善行政强制措施司法监督的要求,与省司法厅联合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编写《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领域法律监督手册》,推动试点检察院与强戒所建立协作机制。争取将(jiāng)“行政检察监督检察建议回复率”等11项指标纳入省人大法治政府建设评价范畴(fànchóu),行政检察监督刚性(gāngxìng)更足。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有力做实检察为民(wèimín)。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de)根本属性。湖南省检察机关恪守司法为民的根本立场,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持续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jiāndū)依法护航民生民利(mínlì)”专项工作,协同推进根治欠薪行动,强化劳动者特别是灵活(línghuó)就业和(hé)(h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湖南某教育公司(gōngsī)逃避支付劳动报酬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获评2024年最高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与(yǔ)(yǔ)省直有关执法司法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zhēngyì)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等指导性文件,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2019年以来,协同有关部门化解行政争议5003件,其中争议10年以上的175件。怀化市检察院与某县林业局、某镇政府等单位(dānwèi)协同履职,化解了一起争议长达42年的山林权属纠纷。

深化行政检察改革,有力提升履职成效。湖南省委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完善行政处罚(xíngzhèngchǔfá)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jīzhì)(jīzhì)的实施方案》。健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之间联席会议、联络员例会、案件双向咨询、先行介入、正向衔接清单管理(guǎnlǐ)、反向衔接审查(shěnchá)指引等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渠道。编写(biānxiě)98个(gè)常见刑事罪名对应行政处罚审查手册,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生态(shēngtài)资源保护等6个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助力破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等突出问题。适应法院一审行政案件(xíngzhèngànjiàn)集中管辖改革,构建起3个铁路运输检察院和22个集中管辖基层检察院一体监督、联动监督体系(tǐxì)。

新(xīn)时代新征程,湖南省(húnánshěng)检察机关将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shíjiàn),坚持全面履职、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推动(tuīdòng)行政检察工作行稳致远、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更好服务和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检察日报(rìbào) 张吟丰 何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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